近两天,被一篇星巴克咖啡致癌的文章刷了屏,刚听到这个标题肯定会觉得不可思议,毕竟星巴克也是一家享誉全球的企业,怎么会做这种事呢?并且也充满了好奇,到底这件事件的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这件事源自美国加州的“65号法案”。该法案规定,食品和饮水的生产经营者应该对可能致癌或导致出生缺陷的物质进行警告标注。”65号法案包括了大约900种“有害物质”,如果含有这些物质的食物都需要进行警示标注,或许没有标注的食物也就不剩下多少了。标与不标,只是取决于有没有人去起诉企业而已。
而这次星巴克败诉就是因为没有标注咖啡中的丙烯酰胺可能的危害。但实际上很多食物在加工过程中都会产生丙烯酰胺。相比其他食物,咖啡中的丙烯酰胺量算少的。如果算一笔账,那一个人每天至少要喝400多杯黑咖啡,才会喝足致癌的剂量。
不只是星巴克针对致癌传闻进行了澄清,媒体向食品安全专家求证,得到的解释也是:咖啡和很多食物中都含有丙烯酰胺,但是剂量不大,且丙烯酰胺能致什么癌,目前学界尚无共识,公众无需惊慌。这则被误解和过度解读的传闻,至少有两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漏洞:一,加州法院裁定的所谓“咖啡致癌”并非特指星巴克一家,而是针对当地几乎所有的咖啡企业;二,咖啡里存在的丙烯酰胺,可能会致癌,但抛开剂量谈毒性,经不起推敲。
有学者曾制定了这样的谣言公式:谣言的杀伤力=信息的重要度×信息的不透明程度。也就是说,谣言的能量有多大,取决于信息的透明度和对公众的重要性。依据该公式,在一个把星巴克视为中产消费标志的国度,“星巴克致癌”传闻的重要性当然不言而喻。
但置于食品安全的语境下,它的刷屏或又有着相对特殊的原因。这些年,但凡与食品、健康相关的谣言,每次都能获得大量关注,乃至被过度解读,这当然折射了社会上普遍的食品安全焦虑。一部分人未必喝过星巴克,但碰到这类“致癌”传言,都可能下意识地参与转发、评论,显示了一种“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
所以这件事就是被人们炒起来的,事件本身并不是针对星巴克,但只是因为星巴克的名声比较响亮,提起这个名字能够引起读者的兴趣,再加上大众的这种恐慌心里所以便造成了这件事的蔓延,在餐饮行业来说这样的事也屡见不鲜,不过还是要做好公关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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